苹果iPad:复制成功还是重蹈覆辙?
【eNet硅谷动力专稿】成功有时能复制,有时不能复制,Sony PlayStation 2复制过往PlayStation的成功模式而持续成功,但要复制到PlayStation 3时就失败;微软要用Windows Vista再次复制Windows 95的成功,但也是失败。同样的,苹果要用Apple TV复制iPod的成功模式(让音乐使用从装置到服务一路通,转变成影片使用一路通),但目前来看也是失败,为了让失败有台阶下,Jobs只好说苹果有两大事业与一个嗜好,事业是Mac、iPod(现在则又多了一个iPhone),嗜好是Apple TV。
同样的,现在苹果想用iPad复制原本iPod touch的成功,其诸多特性都与iPod touch类似:
1. 相对低价
iPod touch提供与iPhone相同的应用程序执行环境,但价格仅500美元。iPad仅500美元的入门价,仍然比iPhone便宜,等于延续iPod touch的低价策略。
2. 不具备摄像机
苹果是最早为NB内建WebCam的业者,去年不仅iPhone 3GS提供更佳的摄影镜头,同时为了提振iPod nano的买气,新款iPod nano也具备摄影镜头,可说除了iPod shuffle太小外,苹果所有行动产品都开始具备摄影镜头,但只有iPod touch与iPad是唯二例外。
3. 仅具备Wi-Fi
iPod touch仅具备Wi-Fi即很畅销,相对的,iPhone 2G若不尽早进入3G,则在市场上有难以持续销售的压力,所以入门款iPad维持与iPod touch相同,不具备2G/3G通话能力,不过仍提供3G模块的选配,然即便有模块亦只能用于数据通讯,无法通话,好与iPhone的销售有所区隔。
简单说,就如同英国媒体所言“iPad=吃了类固醇的iPod touch”,此形容一点不为过。
接着进入正题,iPad为何可能跟Apple TV一样失败(或说销量表现不上不下的鸡肋经营)?
关于此我们先了解Apple TV为何市场不如预期:
1. 内容取得性(盗版环境)
先谈论内容取得的环境,简单说是盗版环境,虽然Internet很发达,但盗版影片还是比盗版音乐困难,一首歌仅3-4MB,很快可以下载完,一个影片约200-300MB,一般通过P2P也要3-5天时间。
2. 内容使用次数(使用者转换意愿)
若内容不是来自盗版,是来自使用者合法取得,那么使用者愿意将内容转换成装置可用的格式吗?音乐因为会一听再听,所以使用者愿意转,但影片看过一次很少再看,使用者不太愿意转。
3. 内容转换工具易用性、转换效果忠实度
内容转换工具牵涉到使用容易性与转换后的失真性,转换数字音乐仍比转换影片容易些,数字音乐虽有取样率的问题,但通常无大碍,但影片转换至少要牵涉到长宽比、字幕等(英语以外地区),此还不谈论声道数等,转换工具的使用比较难,同时网络音乐转换失真的感受差异性小,而现有网络影片质量不齐,转换失真的感受差异度大,此也影响转换意愿。
4. 内容市场、运营商配合度
音乐市场、阅读市场、影片市场的营收比约10:45:45,所以苹果拿下音乐市场相对容易,但到了更大的影片市场就很难有太大的作为,所以Apple TV可支持的影片内容不多。
以上4点,是苹果难以将音乐市场复制到影片市场的原因,同样的,苹果能否用iPad,将原本iPod touch的小品游戏市场成功模式,复制到电子书市场呢?我们一样用情境说明:
1. 内容取得性(盗版环境)
网络容易取得文章,但很难取得整本书,只有一些已经版权到期的经典小说、公共财(Public Domain)例外。iTunes Store于2003年开张,在此之前即便没有iTunes Store奥援,iPod也是热卖,因为网络数字音乐「充沛」,网络电子书却不充沛,以致若没有iBook Store开通,则iPad的销售支撑性将不如iPod。
2. 内容使用次数(使用者转换意愿)
若网络缺乏充沛的电子书,那么使用者自己买电子书来转换如何?由于书看一次很少再看,这让使用者自己转换的意愿大降(转一次只为看一次,好累啊~),这点与影片内容的特性相同。
3. 内容转换工具易用性、转换效果忠实度
电子书与影片一样,转换工具的使用困难,特别是电子书的格式统一性还不如影音档案一致(虽然ePub已有共主味道,但PDF、DOC又该如何安置呢?),另外电子书也跟影片一样,转换后的效果不容易忠实,字体、行距等排版效果问题多多。
4. 内容市场、运营商配合度
传统阅读市场可是庞大市场,跟影片市场一样,版权要乔定难度跟影片一样困难。
所以,iTunes Store没开通,iPod依然可以热卖,使用者会自己转换音乐,或自己去网络上取得音乐,但iBook Store若没开通,iPad价值会大减,因为网络上没有充沛电子书,自己也不想只为一次性使用而转换,转换工具也不好用,转换效果容易走样等。
事实上iBook Store的开通性会比iTunes Store更难,iTunes Store跟全球五大唱片(发行)业者乔定即可,但iBook Store光跟美国出版商谈就已经很痛苦,亚太即便是英语系最大市场的澳洲都无法首波使用iBook Store服务,其乐观性甚低。
再者,消费者听不懂英文、韩文也能听该国歌曲(纯听旋律),但看不懂英文、韩文就不想买该国的电子书,语言隔阂比较大(此类似影片,影片还能有字幕奥援,书籍只能全文翻译),阅读市场的在地倚赖性比音乐高出许多,也使服务难以全球性开通(目前苹果在线服务的开通广泛性是App Store > iTunes Store > iBook Store)。
另外,小游戏市场(即App Store)的建立,与苹果与五大唱片业者洽谈一样,是相对容易的,甚至比iTunes Store更容易,因为广大的小程序开发者、小开发商等,面对苹果时毫无谈判能力,唱片业者至少还能跟苹果拉拉扯扯一番。
如此,即便苹果想复制App Store的接近C2C(Customer-to-Customer)的营运模式,目前看来也难以成功,因为Apple TV本身就能看YouTube(网友自拍自行上载,您来看),但依然销量有限,Amazon.com也在推出Kindle后有经营C2C在线书店(自己写书放上去,别人买您就可以赚钱),然至今成效有效,大家还是要买知名作家、知名出版发行商的书。
当然,许多人这时会说:iPad就算没有电子书,也还能上网、听音乐、玩App Store的小品游戏啊!它依然有销售支撑不是?
但各位想想,Apple TV也可以跟iPod一样听音乐,只是比较不方便(不能边走边听),但为何还是卖不好?iPad也可以跟iPhone/iPod touch一样打App Store的小品游戏,只是比较不便(比较重且大体积)。
另外,即便不讨论原本的App Store游戏开发者愿不愿意将游戏由3.5吋版改写成9.7吋版,光是“在路上用9.7吋装置打电玩”,就已经是使用者体验的一项空前挑战,从过往到现在,出门就是只有“掌上级”电玩,似乎还少有过“臂上级”电玩,偏偏电玩又是App Store的最大主力应用。
至于上网更不用多言,不能支援Adobe Flash的iPad必然体验糟糟,即便一个8.9吋的古董Netbook,其网页浏览效果都会好过iPad。
至此可以了解,苹果期望用Apple TV(影片)复制iPod(音乐)的成功,苹果也期望用iPad(电子书)复制iPhone/iPod touch(游戏)的成功,但成功可能性高或低?由上述的生态环境、使用情境进行推演,相信答案已不问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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